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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拒续签合同员工索赔3.5万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拒续签合同员工索赔3.5万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续签合同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工作五年期间因企业改制导致劳动合同多次变更。2024年3月原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拒绝续签,但未提供书面证明。张某某持续在岗工作至2024年9月,在未签订新合同期间仍正常领取工资。离职后,张某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抗辩称因部门合并导致岗位消失,且已通过口头告知方式终止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了历年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一份内部会议纪要,称已就续签事宜达成共识。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岗位调整的合法性,但其未能出示员工书面同意文件或工作调整通知。经质证,公司提出的'口头告知'缺乏证人证言佐证,被认定为举证不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2.8万元及未签合同期间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及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续签书面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注意劳动合同续签程序规范,员工应主动留存续签沟通证据。对于岗位调整等解除理由,企业需提供完整审批流程及书面通知,避免因证据缺失承担不利后果。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