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续签纠纷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续签纠纷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两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员工主张未签合同赔偿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安排其正常工作至2024年8月。张某某离职后于2024年9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未及时续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张某某已接受续签通知但未签署,且员工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履行续签义务导致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主张已发出续签通知但员工未签署,且员工未及时维权,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工作记录、工资流水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未实际履行续签程序;公司出示了内部邮件及考勤系统截图,主张已通知续签。仲裁员经质证认定,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与张某某达成续签合意,且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员工主张权利受损。
仲裁结果:仲裁裁决支持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但因部分时间超过仲裁时效,仅支持2024年3月至6月期间的索赔要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续签时限,员工需注意时效问题并保留证据。若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导致部分诉求无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