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续签纠纷 员工成功获赔补偿金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续签纠纷 员工成功获赔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续签劳动合同引发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原劳动合同于2024年2月到期。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但张某某持续提供劳动至2024年6月。期间公司通过钉钉考勤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证明用工关系,张某某则提交了连续1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及社保缴纳记录,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续签合同的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续签劳动合同属违约,要求支付补偿金;公司称张某某未提出续签申请,且双方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主张无需额外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出示工作记录及工资单证明劳动关系连续性,公司提交考勤数据但未提供续签协商证据。仲裁员现场核查社保缴纳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承认未主动续签但否认违法性,张某某坚持主张补偿金权利
仲裁结果:仲裁委支持员工主张,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第46条: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仍继续用工的,应按原条件续签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易忽视合同续签义务,员工应主动留存考勤、工资等连续性证据。用人单位需注意用工关系的合法性,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补偿纠纷。维权时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主张权利,时效把控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