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续签遭拒未签合同获赔3.5万元

员工续签遭拒未签合同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续签遭拒未签合同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及续签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原劳动合同于2024年12月到期。到期后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但张某某继续工作至2025年2月。期间张某某多次要求签订书面续签协议,公司以'内部流程未完成'为由拒绝。离职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及未签合同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及时续签合同导致权益受损,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放弃续签机会,且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记录,拒绝赔偿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续签意愿记录,但其仅提供部分考勤资料。张某某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邮件及同事证言,证明公司存在续签拖延行为。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人事部门曾多次口头承诺续签但未落实,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签合同违法性。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续签流程管理,员工应留存续签沟通证据。本案中公司虽主张员工主动放弃,但未能提供有效拒绝记录,导致承担不利后果。建议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法律风险。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