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员工用从属证明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员工用从属证明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及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以张某某为外包人员为由拒绝签订,但实际安排其参与核心项目并缴纳社保。2024年8月张某某离职后,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及未签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其为外包用工,否认劳动关系并质疑从属证明证据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关系证明,其仅出示外包协议。张某某提交了工作群聊天记录、项目工作邮件、社保缴纳记录及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提供的从属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员工应注重保存考勤、工资支付、工作指令等直接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用工分类管理,避免因证据缺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