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未签合同索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未签合同索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外籍人士,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岗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通过招聘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张某某正常出勤并提交工作成果,公司通过邮件确认其岗位职责。2024年8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签合同提出离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支付入职一个月后至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口头约定建立劳动关系,且员工未主动提出签订合同,主张无需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劳动关系。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但未出示劳动合同。仲裁委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指出部分期间已超过法定主张时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2.5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外籍员工同样受劳动法保护,需通过考勤、邮件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规范用工程序,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入职证明材料,注意仲裁时效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