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续约合同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拒签续约合同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普通员工与民营企业续签合同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2024年4月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提出续签意向也未终止劳动关系。张某某持续正常工作至2024年8月,期间公司未签订新合同。2024年9月张某某提出离职,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续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称已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续签意向且员工未提出异议。双方对是否形成事实续签关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流水,公司仅提交部分考勤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工牌、钉钉打卡记录及工作邮件截图,证明持续履行劳动义务。公司辩称员工主动放弃续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员现场核实员工工作内容与岗位职责,确认劳动关系持续存在。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2024年5月至8月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员工未能证明公司存在恶意拖延情形,故按实际未签合同期间计算。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合同续签义务,员工需留存工作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延续。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经济补偿。本案中员工虽证据充分,但因未及时主张部分诉求被驳回,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规范用工程序,员工注意时效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