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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胜诉

案件标题:初创公司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胜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通过钉钉考勤系统打卡上班,薪资由公司财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24年12月,张某某以未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电子形式签订合同但未保存,且张某某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主张时效已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记录,公司仅出示部分报销凭证。张某某提交了连续3个月的考勤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及银行流水,形成证据闭环。公司未能证明已签订合同,且承认未办理入职手续,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启动庭审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扣除已支付的试用期工资部分。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需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分析启示:初创公司更需规范用工流程,口头约定风险高。员工应及时要求签订合同并保存考勤、工资等证据,注意仲裁时效。若公司主张电子合同,应提前约定保存方式并留档。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