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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未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专员,首份劳动合同于2025年12月到期。合同到期前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也未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张某某继续在岗工作至2026年2月,期间公司仅发放基本工资。2026年3月张某某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引发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应主动续签;公司则称已与张某某协商续签事宜但未达成一致,认为张某某存在旷工行为,且未签合同系员工个人原因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续签意向记录,但仅提供部分会议纪要。张某某出示了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及工作邮件,证明持续提供劳动且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公司虽主张存在协商过程,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佐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与张某某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应注意合同续签时限,避免因程序瑕疵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保留工作证据。对于协商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完善书面记录,避免举证困难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