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个体户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多次要求其签署入职协议,但张某某以口头约定薪资为由拒绝。2024年11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缴社保提出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自入职第二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抗辩称已通过口头协议确认劳动关系且员工未提出签订要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部分转账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工作证、同事证言及微信工作群截图,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未达成书面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工资发放周期与用工事实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持支付2024年4月至8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逾期需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员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合同并保留证据,个体户更需注意用工合规。仲裁时效两年内主张权利可有效维护权益,工资支付凭证与考勤记录是关键举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