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申请获支持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申请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外籍员工,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申请外籍技术岗位,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与主管确认工作内容及薪资标准,连续工作满8个月后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未签合同系员工主动回避,且微信记录不能证明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工作邮件往来及考勤打卡记录。公司虽质疑微信证据真实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完整性及工作内容确认,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2024年某月-某月)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性。外籍员工同样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口说无凭。双倍工资主张时效为1年,需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