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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拒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拒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民营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工作8个月后提出双倍工资诉求。公司以口头约定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合同,期间每月发放工资约3.5万元但未支付额外赔偿。张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考勤表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口头约定劳动条件且员工未提出异议,认为无需支付赔偿。双方对合同是否存在及赔偿标准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劳动合同及考勤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考勤数据但无法证明合同签订情况。张某某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多次要求签订合同被拒,工资单未体现合同约定条款。仲裁委采信电子证据判定公司违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共计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电子数据可作为有效证据。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建议通过工资单、考勤记录、通讯工具等保存证据,注意仲裁时效。双倍工资主张应限定在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