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辞退员工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被辞退员工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公司为民营企业,案由涉及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公司突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且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公司则称已口头约定工作内容且员工存在考勤违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且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赔偿金;公司辩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合同系员工原因,并认为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公司仅提供部分考勤数据,但无法说明未签合同原因。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未留存完整用工资料,最终采信张某某证据并进行法律适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注意保留工作证据,如考勤、工资流水等。对于未签合同解除争议,举证责任分配和用工关系认定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