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合同派遣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案件标题:未续签合同派遣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合同到期未续签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由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原劳动合同于2024年12月到期后,公司继续安排其工作但未签订新合同。张某某在持续工作三个月后,以公司未续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社保补缴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公司辩称已与派遣单位达成口头续签协议,且张某某未提出续签要求,故无需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工作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花名册,未能出示续签协议。经质证,公司承认未签订书面续签合同,但主张存在事实用工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情形,裁决支付张某某约3.5万元双倍工资差额,但驳回社保补缴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第58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签订合同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注意用工合规,续签合同时应书面化保留证据;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签订合同,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但社保补缴需完善缴费记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