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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拒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拒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合同续签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2月合同期满后,张某某仍在岗工作,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拒绝续签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公司则称已通过口头方式确认不续签并提供岗位调整方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公司认为张某某连续3个月业绩未达指标且岗位调整方案已送达,拒绝续签具有合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的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工作微信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持续;公司仅提供岗位调整通知邮件,未出示绩效考核文件。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不符合续签条件,且未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2025年3月至8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继续有效。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自第二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以绩效考核为由规避签订合同义务。劳动者需注意留存工作证据,合同期满后及时主张权利。仲裁实践中,口头续签承诺若无书面凭证,难以作为终止劳动关系的依据。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