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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8000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月薪8000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公司以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及薪资。入职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某每月实际领取约8000元工资。2024年8月张某某离职,随即向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抗辩称存在口头约定且已履行用工义务,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证据,但仅提交部分考勤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流水、微信工作群截图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及薪资约定证据,仲裁庭采信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7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程序,避免口头约定风险;员工需及时保存考勤、工资等证据,离职后及时维权。口头约定无法替代书面合同,用工关系存续期间应主动确认合同文本。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