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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未签合同员工索赔遭多方扯皮

案件标题:民企未签合同员工索赔遭多方扯皮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争议,涉及关联企业责任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人员,但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张某某在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凭证中发现公司存在关联企业交叉用工情况,认为实际劳动关系应由核心企业承担。离职后向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其与关联企业存在劳务派遣协议,且张某某实际工作单位为第三方公司。双方对劳动关系主体及用工性质产生严重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原件,但仅出示了加盖第三方公司章的复印件。张某某提交的微信工作群记录显示其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沟通工作安排,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用工管理职责。经质证,仲裁委采信考勤数据与银行流水作为主要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对关联企业责任问题不予处理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规范用工主体资格,关联企业间应明确劳务派遣关系。员工应重点收集考勤、工资支付等直接证据,对第三方用工要查清实际管理主体。本案因公司无法证明用工关系转移而承担主要责任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