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要双倍工资被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要双倍工资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企业以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某在职期间工资由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发放。2024年11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缴纳社保离职,随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存在口头协议且已履行用工义务,同时提出员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了一份盖章空白合同,无法证明已签署。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实际履行签订义务,且员工已举证工资支付情况,支持其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张某某在离职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规定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需重视劳动合同签订义务,员工应留存考勤、工资支付等证据。仲裁委对口头协议真实性存疑时,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否则双倍工资主张可能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