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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续签未签合同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续签未签合同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合同续签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任职期间连续签订两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第二份合同到期前,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事宜,也未签订新合同。张某某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三个月,期间公司未支付额外费用。2025年1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同意续签但因流程问题未及时签订,主张无需支付差额。双方对是否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的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部分工作邮件,显示其连续工作状态。公司仅提供了一份口头续签的录音证据,但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公司未能有效举证,导致主张不成立。庭审中,双方就证据证明力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续签劳动合同,构成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流程,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争议。员工在合同期满后持续工作应主动留存证据,维权时需注意仲裁时效。本案中公司未及时签订合同且无充分证据证明续签意图,导致败诉。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