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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张某某保留了工资支付凭证。2024年9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提出离职,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则辩称存在口头约定且员工未提出异议,不应支付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及工作邮件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员工花名册否认劳动关系。经审查,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依法签订合同构成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主动留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本案中,公司未签合同导致违法,但需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及时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