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员工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败诉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员工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败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劳动关系确认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工作至2024年8月离职。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考勤打卡、发放工资、缴纳部分社保等事实劳动关系特征。张某某主张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则称其为外包人员,仅存在劳务合作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双方为劳务关系,且未签合同系因张某某未主动提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证据,但仅提交了部分外包协议。张某某提交了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图及工作服实物,证明实际工作情形。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组织了两次证据质证,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公司已提供部分证据证明存在外包协议,且张某某未能完全证明工资构成与劳动关系直接关联,故未支持全部双倍工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及第82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依法认定。但若存在其他合同关系或证据不足,可能影响双倍工资主张。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后及时主张权利并保存工资、考勤等证据。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提示双方需注意举证责任与用工形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