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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员工索要双倍工资胜诉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员工索要双倍工资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案由涉及双倍工资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0月通过招聘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按月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劳动关系。2024年3月,张某某以未签合同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抗辩称双方为劳务关系,且张某某未提供合同证据。双方对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及工资数额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出示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工作沟通截图,证明工作内容、时间及报酬支付情况。公司未提供反驳证据,仅声称存在口头协议。仲裁委采信员工证据,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公司需补签合同并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