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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续签被拒员工索赔获支持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续签被拒员工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也未与张某某协商新合同事宜。2024年11月,张某某按公司要求提交了续签申请,但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拒绝续签。此后公司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于2025年1月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张某某主动提出离职,且未签订新合同系员工单方原因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续签申请记录及合同续签相关证据,但公司仅提交了部分考勤记录。张某某出示原劳动合同及离职交接单,证明合同到期后仍持续工作两个月。仲裁员现场核实公司人事系统数据,确认存在未续签合同但实际用工的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经济补偿规定及第82条未签合同补偿条款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合同续签流程,员工需留存续签申请证据。本案因公司未提供有效反证,且能证明实际用工关系,最终支持员工补偿诉求。建议企业及时处理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项,避免产生双倍工资风险。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