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未签合同员工确认关系成功索赔
案件标题:国企未签合同员工确认关系成功索赔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劳动关系确认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入职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每月工资约3.5万元。工作期间张某某接受公司考勤管理,使用公司发放的工牌,并参与内部项目会议。2024年8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赔偿。公司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赔偿,公司否认劳动关系主张为劳务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证据,但仅提交了部分报销单据。员工出示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牌照片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辩称考勤记录可能造假,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庭采纳了员工提供的证据链,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约5.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程序,员工需及时收集考勤、工资支付等证据。未签合同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但主张时效需注意。建议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流程,避免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