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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未续签合同员工索赔获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续签合同员工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续签劳动合同引发争议,案件涉及双倍工资及续签义务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公司提出续签合同但未保留书面证据,张某某因未签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差额。2024年12月,张某某以公司未履行续签义务为由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未签合同及未履行续签义务的违法行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通过口头协商完成续签,且张某某工作期间存在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用工期间的考勤记录及续签证明,但仅提供部分工资发放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证及同事证言证明劳动关系,公司未能有效反驳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续签义务,支持张某某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驳回其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程序,及时签订合同。员工需注意时效,保留考勤、工资等证据。口头续签缺乏效力,企业应建立书面续签制度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