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实习生未签合同维权获赔双倍工资

实习生未签合同维权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实习生未签合同维权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争议焦点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校园招聘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实习生。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实习期为3个月,月薪约3.5万元。实习期间张某某正常提供劳动并领取工资,但公司始终未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实习期满后,张某某以未签合同为由提出离职,并向仲裁委申请双倍工资差额及社保补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社保补偿;公司辩称双方为实习协议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且张某某未提供考勤记录等直接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图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辩称转账记录可能为借款,并申请调取考勤系统数据。仲裁委现场核查发现公司考勤记录显示张某某持续出勤,最终采纳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工关系鉴定意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驳回社保补缴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分析启示:实习生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证据链需包含工资支付、工作内容、考勤记录等多维度证明,单靠口头协议难以维权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