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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家电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该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大促价1999元。实际购买时发现,该商品在6月1日曾以2699元价格销售,6月15日商家突然将价格调至3299元,随后在6月18日大促期间又降至2999元。李女士质疑商家虚假促销,认为实际支付价仍高于日常价格。平台调查后确认商家通过后台系统在促销前调整标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实际优惠。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审理中,商家辩称大促价是市场调整,但法官指出其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虚假价格承诺,遂作出相应判决。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平台因未及时预警消费者受损权益。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90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揭示电商平台促销期间价格波动的监管难题,明确平台对商家价格行为的审查义务。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