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价格异常波动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精华液,商品页面显示原价599元,折扣价399元。张某注意到该商品近期多次出现类似折扣信息,遂下单购买。付款时系统却显示实际金额为699元,与页面标价严重不符。经核实,该店铺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动态定价技术,通过算法在支付环节调整价格,且未在显著位置提示价格变动规则。张某截取了支付前后的页面截图并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仅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退款。案件审理中发现店铺存在持续性价格陷阱行为,涉及200余笔订单。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共计赔付2496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动态定价技术的法律边界,警示电商平台需强化价格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