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618大促价格陷阱案

618大促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时发现,该商品在5月30日曾标价1999元,6月1日突然降至1599元,并标注"618大促价"。然而在6月15日下单时,系统显示该商品在6月1日已恢复原价1999元,但商家以"活动已结束"为由拒绝按低价发货。李某发现该商品在6月1日当天的销量异常偏低,且平台未显示任何价格调整通知。通过比对京东自营历史价格数据,证实商家存在刻意抬高价格后虚假降价的行为。案件涉及商品金额1599元,消费者主张商家未履行促销承诺且构成价格欺诈。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核实商品价格变动轨迹,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按促销价发货并赔偿差价损失,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大促价格变动的监督责任,维护促销活动真实性。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