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选购某韩国进口面膜时,发现商品页面标注原价2999元,现价仅899元,降幅达70%。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以红色字体突出显示'原价2999元',并标注'限时折扣',实际商品历史成交记录显示从未以该价格销售过。李女士下单后,平台系统显示订单金额为899元,但付款时发现系统跳转至第三方支付页面竟需支付1999元。经核实,商家在促销前曾以1999元价格销售该商品,但通过修改历史价格记录制造虚假原价。消费者投诉至平台客服,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更正,且未提供真实原价凭证。本案涉及虚构原价、价格欺诈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金额达1999元,构成中额纠纷。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商品页面截图及支付记录后,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存在修改历史价格的行为。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鉴定机构对商品市场价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2999元的合理定价基础。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共计赔偿消费者59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虚假原价的认定标准,对电商价格公示行为形成有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