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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会员价歧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手机品牌旗舰机型时发现,该商品页面显示会员价为1599元,而普通用户价格为1999元。张先生系该店铺的老客户,2021年曾在此购买过同品牌耳机。他注意到手机详情页"会员专属"标识在2023年6月20日新增,但无明确时间范围说明。在支付过程中,系统自动将张先生的账号识别为会员,却在结账时显示原价1999元。张先生多次联系客服,被告知"会员价需满足连续12个月消费",而其实际消费记录仅连续9个月。该商品在2023年7月1日-7月15日期间,平台显示新用户可享100元优惠券,老用户却未获得任何优惠。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歧视行为,未明确告知会员权益适用条件,且优惠信息存在误导性。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的三倍赔偿,认定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价格公示的规定。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界定会员价设置的边界,要求平台对优惠规则的适用条件进行充分告知。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