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618保健品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原告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保健品,该商品在6月1日前价格为699元,6月5日突然涨至899元。平台在6月15日'618购物节'期间推出'直降200元'活动,实际折扣后价格为699元,与原价持平。原告发现商家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存在'先涨后降'的套路,且平台未在活动页面明确标注价格变动轨迹。商家辩称价格调整属正常市场行为,但其在促销页面使用'史上最低价'等宣传用语与实际价格不符。原告因误判优惠力度而下单,交易金额为1500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价格变动记录及宣传材料,认定商家存在虚假促销行为。商家未能证明其价格调整符合《电子商务法》第12条关于价格公示的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200元并赔偿400元,平台对宣传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12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条
案件意义
规范跨境促销行为,防止商家利用大促节点进行价格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