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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618保健品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原告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保健品,该商品在6月1日前价格为699元,6月5日突然涨至899元。平台在6月15日'618购物节'期间推出'直降200元'活动,实际折扣后价格为699元,与原价持平。原告发现商家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存在'先涨后降'的套路,且平台未在活动页面明确标注价格变动轨迹。商家辩称价格调整属正常市场行为,但其在促销页面使用'史上最低价'等宣传用语与实际价格不符。原告因误判优惠力度而下单,交易金额为1500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价格变动记录及宣传材料,认定商家存在虚假促销行为。商家未能证明其价格调整符合《电子商务法》第12条关于价格公示的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200元并赔偿400元,平台对宣传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12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条

案件意义

规范跨境促销行为,防止商家利用大促节点进行价格操纵。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