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诉淘宝美妆商家'价格低标高发'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浏览一款韩国进口精华液,商家页面突出显示'原价899元,现价399元,限时折扣'。李某注意到商品详情页标注的'原价'与商品历史售价存在明显差异,且未见商品曾以该价格销售的记录。下单后系统显示支付399元,但结算时却显示需支付799元,商家客服以'临时价格调整'为由拒绝补差价。经查看平台订单明细,发现该商品在促销期间存在多次价格波动,且系统未明确提示价格变动规则。李某通过截屏证据证明商品页面存在误导性宣传,主张商家构成价格欺诈。审理中商家承认促销页面存在技术错误,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商家未能履行价格提示义务,且价格变动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远高于展示价格。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赔偿2796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品页面的价格信息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强化消费者对促销活动的信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