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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家电促销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发现该商品在6月1日售价1299元,6月5日调价至1499元,6月18日促销时又降至1399元。张某认为商家存在'先涨后降'的欺诈行为,实际售价仍高于日常价。平台显示促销活动'500元全减',但张某订单金额仅299元,系统未触发满减。商家声称促销价已包含所有优惠,张某则提供其历史购买记录证明日常价为1199元。案件引发多方争议,后台数据显示商家在6月1日曾短时间将商品标价调高至1499元,但无实际库存支撑。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历史订单及价格走势图,平台确认存在价格波动。法院要求商家说明调价依据及促销规则。

判决结果

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判决退还差价100元,并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大促期间价格调整需具有实际依据,防止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者。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