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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产品会员价歧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长期在拼多多购物的消费者李某发现某护肤品牌的精华液页面显示'会员价88元',而普通用户价格为128元。李某曾为该店铺会员,但购买时发现商品详情页未展示会员价适用条件,且店铺客服称'新人专享'。李某申请查看历史订单发现,该商品在同等条件下老用户价格始终高于会员价。购买后,商家以'非新人价'为由拒绝提供会员价优惠,李某通过平台投诉未果,遂提起诉讼。案件金额为128元,涉及商品为某进口面霜,李某主张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及歧视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认为商家未明确公示会员价适用条件,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判令商家按会员价补差价并承担平台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补足差价40元,平台对赔偿金额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会员价公示义务标准,防止商家利用身份差异实施价格歧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