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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大促前后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上海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取暖器,页面显示'双12限时价299元'。经核查发现该商品在11月20日曾以359元价格销售,12月1日又调整至329元,而所谓'双12限时价'系商家在11月30日将原价虚标为399元后实施的所谓降价。李某在活动期间抢购成功,但实际支付金额仍高于日常价格,且未获得广告宣传的折扣。平台以'活动价已公示'为由拒绝调解,李某遂向上海市消保委申请仲裁。该行为被认定为借大促之名实施的价格欺诈。

审理过程

仲裁机构调取平台价格变动记录,确认商家存在价格操纵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500元,商家承担全部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活动期间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遏制商家虚假促销。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