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虚拟商品隐藏运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虚拟会员卡,商品页面未显示运费信息。下单时系统默认勾选‘需支付运费’选项,李某未留意该设置,支付680元后收到平台‘需补缴运费120元’通知。李某主张运费未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且实际未说明运费计算规则。商家辩称虚拟商品需按平台规定支付基础运费,但无法提供运费规则公示记录。李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申请调解,提供付款截图及平台页面截图证明运费信息未显著提示。调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灰色字体隐藏运费条款,且未在订单确认页再次提醒。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确认商家存在运费条款未显著提示的违规行为,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680元及运费120元,平台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强调虚拟商品交易中运费等必要费用应明确标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