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价格标错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15日,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选购某品牌空气炸锅时,发现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活动价1999元。下单支付后,系统却跳出2999元的结账金额,称‘价格波动未生效’。张先生立即联系客服,发现该产品在页面展示时因系统故障曾短暂显示1999元,但商户未对此进行显著提示。此外,该商品在促销期间被多次调整价格,最终成交价与活动页面展示的1999元存在差异。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但商家以‘价格异常为系统错误’为由拒绝退款。经平台技术部门核查,确认商品页面存在价格展示错误,但因已支付订单,平台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管理规范》认定商家需承担部分责任。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交易记录和系统日志确认价格标错事实。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差价500元,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确立价格标错时商户的告知义务和平台的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