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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标价错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某海外购平台购买进口护眼仪,商品页面显示599元。下单后因物流原因延迟发货,期间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当商品恢复显示原价时,商家以'价格标错导致订单异常'为由单方取消订单并拒绝退款。陈先生提交了下单时的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平台系统日志,证明商品标价存在明显错误。经调查发现商家在系统维护期间误将商品价格修改为899元,但未及时修正也未通知消费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系统日志及交易记录,确认价格错误系商家操作失误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货款599元但不支持三倍赔偿,商家需承担平台手续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中系统错误的举证责任分配及消费者救济途径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