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标价错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某海外购平台购买进口护眼仪,商品页面显示599元。下单后因物流原因延迟发货,期间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当商品恢复显示原价时,商家以'价格标错导致订单异常'为由单方取消订单并拒绝退款。陈先生提交了下单时的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平台系统日志,证明商品标价存在明显错误。经调查发现商家在系统维护期间误将商品价格修改为899元,但未及时修正也未通知消费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系统日志及交易记录,确认价格错误系商家操作失误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货款599元但不支持三倍赔偿,商家需承担平台手续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中系统错误的举证责任分配及消费者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