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数码旗舰店虚构原价被起诉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广州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品牌旗舰店'购买无线蓝牙耳机,商品页面显示'原价1299元,现价699元,立减600元'。李某通过价格监测软件发现该店铺从未以1299元销售过该型号耳机,实际历史最低价为599元。商家客服称'原价为参考价',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李某提交了商品页面截图及第三方价格数据,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案件涉及618大促期间促销活动,商家通过虚构高价制造虚假折扣效果,导致消费者产生价格误导。李某主张三倍赔偿,但商家以'促销活动具有主观性'为由抗辩。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历史价格数据,确认商家虚构原价事实成立。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20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商家虚构原价行为的连带监管责任,规范促销活动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