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闪购案002:跨境包裹暗藏附加费用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218元的智能手表,下单时未注意到商品详情页底部的'海外直邮'说明。付款后收到平台短信通知显示需支付180元运费,总计支付398元。张先生认为商品标价已包含运费,但商家在购买前未主动提示费用构成。经核查,该商品在平台上的常规销售页面未明确标注运费信息,仅在'海外直邮'专题页面提及。商家辩称运费属于必要成本,但未能提供运费计算标准及公示凭证。案件涉及消费者是否应知悉跨境物流费用的争议,平台亦被追责未履行提示义务。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平台负责人,调取全流程交易记录。平台承认运费信息未显著展示,但主张费用属于物流服务商标准。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的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714元并赔偿6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商品运费公示的前置义务,要求平台对隐藏费用进行显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