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美妆优惠券虚假使用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原告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时,发现商品‘进口精华液’标价599元,页面显示‘领100元无门槛券’并强调‘仅限前100名’。王某于3月15日00:01抢到优惠券后下单,系统显示实付499元。然而在支付时,平台提示‘该优惠券因商品价格调整已失效’,且商家客服称‘优惠券仅适用于老客户’。王某核实发现,该商品在店铺历史价格中从未有过599元的标价,且商品详情页未明确说明优惠券使用条件。王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退款,但商家以‘优惠券发放错误’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仅同意退还差价。王某实际支付金额仍比日常价格高出120元,且因等待处理造成额外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优惠券发放规则及页面展示情况,认定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平台提供优惠券发放系统日志,证实优惠券未设置老客户限制。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款项4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4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的优惠券规则进行实质性审核,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