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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前夕家电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第三方家电店铺选购某品牌扫地机器人,发现商品页面标注原价2999元,促销价仅1999元。李某注意到该商品在5月曾以2699元的价格销售,遂质疑商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促销开始前3天,该店铺突然将商品价格调整为3299元,导致李某在促销期间下单时仍显示1999元,但实际支付时系统自动跳转为3299元。李某主张商家虚构原价并虚假宣传优惠活动,要求全额退款。商家辩称折扣价系系统错误,且商品存在溢价空间。经平台介入调查,发现该商品确实在促销期间存在价格波动记录,但未提供真实历史价格数据,且无法证明存在其他优惠叠加空间。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及价格变动记录,认定商家在促销前故意提高价格制造虚假优惠空间,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差价并赔偿三倍损失,共计赔偿人民币158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的价格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借促销名义进行价格欺诈。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