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促销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该商品在6月15日以999元标价,6月28日突然涨至1299元,7月1日又恢复999元。商品页面宣传‘大促价直降300元’,但实际该手表在6月28日涨价后,7月1日的价格仍高于历史最低价769元。王先生在6月28日高价时段下单,声称商家通过虚假定价误导消费者。他提交的订单截图显示价格波动,平台虽介入但未提供完整价格调整记录。经调查发现商家存在提前涨价再降价的‘虚假促销’行为,且无法证明促销价有实际优惠基础。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局认定商家构成《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虚假商业宣传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差价并赔偿维权费用1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价格波动需符合实质优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