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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空气炸锅价格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发现某家电品牌旗舰店上架的空气炸锅原价显示为1999元,但实际购买价为1599元。7月商家突然将商品价格调至2399元,并宣称'大促前最后机会'。8月双十一当天该商品标价又降至1999元,张某误以为存在折扣购买。结账时却发现付款页面显示的价格为2399元,且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价格变动记录。张某通过比价网站核查发现,该商品在6月-8月期间存在多次价格波动,实际最低价仅为1599元。商家以'价格变动属正常促销行为'为由拒绝退款,张某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发现商家在促销前故意抬高价格制造虚假优惠差价,平台未履行价格监控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需对促销期间的价格行为承担监管责任,震慑虚假促销行为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