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抖音直播间抢购某品牌智能手表,商家展示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直播间专属价1599元'。购买后发现该商品近3个月的电商平台历史成交价均在1300-1450元区间,且商家从未以2999元销售过该产品。经核实,商家在双十一前通过第三方平台将标价虚高至2999元,实际无任何交易支撑,随后在直播间进行折扣促销。王女士要求按照虚高价格退款并索赔,但商家以'直播间特殊优惠'为由拒绝。该商品属于3C数码产品,通过抖音直播交易,金额为1599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电商平台价格监控数据与消费者举证,认定商家构成典型虚构原价行为。平台因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被追责。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商品并赔偿4797元,平台承担1000元行政罚款。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原价'概念的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主播价格承诺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