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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优惠券使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3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参与双十一预售活动,抢购到一张"满300减50"的优惠券。该店铺在宣传中明确标注"全网最低价",并承诺"优惠券全店通用"。李女士于11月5日使用优惠券下单三件进口面膜,总价680元,系统显示实际支付630元。然而在支付成功后,店铺客服以"优惠券需与指定商品组合使用"为由拒绝核销,经核实该优惠券仅适用于单件商品且需凑满300元才能使用。李女士多次协商未果,发现该店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遂向平台投诉并保留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等证据。审理过程中,平台提供优惠券发放规则显示该券仅限单件商品且需凑单,但未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标注。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构成价格欺诈,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优惠券的发放规则及商品页面展示情况,确认商家未明确提示使用限制。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故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680元并赔偿2040元,平台同步下架违规商品。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的优惠规则进行实质性审核,防止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