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精华液,商品页面显示原价1280元,划线价1580元,折后价968元。李某注意到该商品2022年12月曾以899元的价格销售,遂质疑划线价存在虚构。商家客服坚称划线价为历史最高价,但无法提供有效价格依据。李某通过阿里妈妈后台查询发现该商品在2022年12月的实际成交价仅为899元,且2023年2月该商品在其他店铺售价为950元。平台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要求提供价格数据,商家拒绝。李某申请平台介入,要求退款及三倍赔偿。审理过程中,商家辩称价格调整属自主经营权,但无法证明划线价真实性。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历史价格截图后,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并约谈商家,商家未能提供价格依据。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价格宣传的监督责任,强化对虚构原价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