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案

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精华液,商品页面显示原价1280元,划线价1580元,折后价968元。李某注意到该商品2022年12月曾以899元的价格销售,遂质疑划线价存在虚构。商家客服坚称划线价为历史最高价,但无法提供有效价格依据。李某通过阿里妈妈后台查询发现该商品在2022年12月的实际成交价仅为899元,且2023年2月该商品在其他店铺售价为950元。平台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要求提供价格数据,商家拒绝。李某申请平台介入,要求退款及三倍赔偿。审理过程中,商家辩称价格调整属自主经营权,但无法证明划线价真实性。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历史价格截图后,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并约谈商家,商家未能提供价格依据。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价格宣传的监督责任,强化对虚构原价行为的打击力度。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