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家电旗舰店购买某型号空气炸锅。该商品在5月30日突然从原价800元涨至1200元,6月15日又降至800元,并宣称"618大促价"。实际比价显示,该商品在6月1日平台价即为800元。张先生因误信涨价后降价的宣传,在6月15日下单付款2000元。商家辩称价格调整属于正常市场行为,平台也未明确提示价格波动。消费者通过价格监控工具取证,发现该商品在促销周期内未产生实际优惠,且存在虚假宣传意图
审理过程
经司法鉴定机构核查商品价格历史数据,确认商家存在刻意制造价格波动的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返还2000元并赔偿60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424条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价格波动需有真实优惠基础的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