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价格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网红电器品牌空气炸锅,商家在5月15日将原本999元的商品价格提升至1499元,5月25日又恢复至999元并标注"618大促价"。张先生在5月23日下单时,发现商品页面显示"原价1499元,现价999元",误以为是促销优惠。然而商品详情页显示的"原价"实为商家自设的虚假标价,且商品在平台上近三年的售价从未超过1299元。张先生在618当天支付时发现价格并未下调,仅是提前恢复原价,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以"价格由商家自主设定"为由拒绝赔偿,引发纠纷。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价格变动截图及平台数据接口信息,证明商家存在刻意抬价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部分支持诉讼请求,认定平台未履行价格监测义务,判决平台承担2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大促期间价格波动需承担的合规审查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